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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補發憑證IC卡者:
1.補發原因:卡片遺失、
變更資料、卡片損毀。
2.如因片遺失、
變更資料等原因須重新申請卡片
(1)卡片遺失變更資料須重新發卡時必須繳交證照費,一張275元。
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請參考
(2)
重新申請卡片,請填寫醫事憑證費用繳費申請表,填妥費用繳交資料後
併同郵政匯票(即期支票)寄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:220 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研發大樓4樓G室。
繳費注意事項:
1.受款人為「行政院衛生署」(注意:受款人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)
2.請使用郵政匯票(或即期支票)。
郵政匯票範例:

(3)醫事人員:
A.請先下載請「醫事憑證費用繳費申請表」,填妥費用繳交資料後
併同郵政匯票(即期支票)寄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:220 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研發大樓4樓G室。
B.自HCA專屬網站下載「醫事憑證IC卡廢止申請表」。
C.填寫完本人或代理人攜帶廢止申請表、身分證件正本、代理人身分證件、申請人私章
、醫事證書正本與執業執照正本臨櫃至執業所在地之各縣市衛生局所RAO憑證註冊窗口申辦廢止與補發。
(4)醫事機構:
A.請先下載填寫「醫事憑證費用繳費申請表」,填妥費用繳交資料。
B.下載
填寫「醫事憑證IC卡廢止申請表」。
C.下載填寫「醫事機構憑證IC卡換發、補發申請表」。
D.下載填寫「公文」。
E.將上述四項文件填寫完整後,併同郵政匯票(即期支票)寄回醫事憑證管理中心:
220 新北市板橋區遠東路1號研發大樓4樓G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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